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回事?我妈是我妈要如何证明?
3月1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省广州荔湾的徐先生提前准备办房产过户办理手续,因为徐先生妈妈李女士拥有香港身份证,因此工作员提议开展非直系亲属关联产权过户,要不然要去派出所开证明“我妈是我妈”。无可奈何下,徐先生再度赶到广州荔湾区不动产权管理中心开展核查。一位自称为审批工作人员告知徐先生,现在可以办理流程了,另一位审批工作人员就这事向徐先生致歉。
徐先生说
亡故后留有
一套六七十年房龄的房地产
自身和妈妈
变成所有权人各占二分之一市场份额
2月25日
徐先生准备好各种各样所需材料
和妈妈一起去广州荔湾区不动产权管理中心
提前准备把自己的市场份额
产权过户给宝妈们
結果
工作员却告知徐先生她们
规定证实 “我妈是我妈”
人都来到,有效证件原材料都都对得上
为什么也要证实?
原先
徐先生妈妈李女士拥有 香港身份证
因此工作员
提议开展非直系亲属关联产权过户
要不然要去派出所
开说白了的“母子关系”证实
听完以后
徐先生和妈妈都表明无可奈何
“唉!不容易讲了总之便是无奈,便是那么简易一件事搞到那么繁杂。”
之后
徐先生通电话资询本地派出所
户口申请办理对话框
另一方表明 “信息内容对得上一般都需要认可”
而徐先生
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的公安民警表明
她们没有权利评定此项规定
展转各地却没法取得成功办理手续?
无可奈何下
新闻记者随同徐先生再度赶到
广州荔湾区不动产权管理中心开展核查
这一回
状况总算拥有转变……
一位自称为审批工作人员告知徐先生
“现在可以办理流程了”
应对徐先生的提出质疑
另一位审批工作人员曾先生说
工作员一般状况下能规定被告方
出示户口销户证实
“但沒有得话,危害也并不大”
而且就这事向徐先生致歉
对于这一件事儿
常申请办理香港澳门人员在国内资产房产买卖
和遗产继承的张律师觉得
针对涉香港澳门、对外在真实身份上的转变
因姓名和基本信息
很有可能造成变化
因此国内有关工作部门
会规定被告方在香港澳门或国外户籍所在地
申请办理“同一人证实”文档
因此被告方
在早期必须准备好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