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600元、3个月后变成126万元,广东佛山一“套路贷”团伙被判刑
新华社广州市10月24号来电(记者毛一竹)前不久,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宗互联网“金融诈骗”涉黑案子开展一审判决,14名被告被以诈骗罪各自被被判刑期十二年至一年4个月不一,并罚款。
据通告,今年2月下旬,在南海区从业蔬菜批发做生意的茜茜(笔名)经网民详细介绍,了解了“某贷宝”服务平台发放贷款的财会人员。茜茜与另一方商谈贷款2000元,到账1400元,分8天均值还贷。依照另一方规定,茜茜在服务平台打过张借条,标明有贷款额度、开始时间、还贷時间及年化利率为24%等信息内容,并提交了通迅录。没多久,贷款就打来到小美丽的微信帐号上。
自此,邻近还款期时,原来的财会人员便持续向茜茜详细介绍新的贷款人,以一样方法办完贷款办理手续,用拿来的新贷还款旧贷。茜茜逐渐觉得还贷愈来愈费劲。多位财会人员前后夹攻威协。为还借款,茜茜已向亲朋好友贷款10多万元。
3月24日,茜茜向公安部门警报。接警后,南海区警察创立重案组进行侦察,发觉此案与广州铁路公安处在侦的一起铁路职工被“金融诈骗”骗案有相交。接着,重案组与广州铁路公安处并案协同侦察。6月,协同重案组机构50多位警务人员各自前去西安市、世纪狮、兰州市等地同歩追捕,取得成功做掉该“金融诈骗”涉黑犯罪团伙,抓捕嫌疑人余某波等14人。
经相关部门评定,此案中各被告“金融诈骗”个人行为的实际利率为30%砍头息,还贷8天,综合性年化利率为3128.4%。被“招数”频次数最多的一人,初次贷款1600元,3个半月后负债超126万余元。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旭某公司犯罪团伙的被告运用电信网联络发放贷款目标,以民间借款为旗号,以低息贷款、迅速下款等为鱼饵,以“行规”等虚报原因引诱受害人根据错误观点签署虚报的“借款”协议书(某贷宝借条),当受害人乏力还款时,又编造“别的”财会人员根据“借新还旧”的方法持续垒高受害人的负债,在受害人未还款“贷款”的状况下恩威并施“讨债”,扣除巨额逾期费、假称将危害受害人个人征信或是用谩骂、威协等方式催款,归属于以编造客观事实、瞒报实情的方法非法侵占罪受害人的财产,亦归属于运用电信网执行“金融诈骗”个人行为,应判定为行骗。
此外,犯罪团伙组员达三人之上,结伙者固定不动,犯罪团伙內部分工明确,在借款行业内数次执行违法违纪主题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搅乱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纪律,导致极端社会影响,归属于黑势力。
原题目:贷款1600元、3个月后变为126万余元,广东省佛山市一“金融诈骗”犯罪团伙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