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网络行窃 钱到手全花在网游上
内容速读:
傅某及“弟子”冯某利用网络进行盗窃。日前,仓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冯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傅某及“弟子”冯某利用网络进行盗窃。日前,仓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冯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据介绍,傅某无业在家期间,经常到某吧上网,在此期间掌握了福州某网ADSL线路消费账号密码数字规律,对账号密码进行猜测和尝试后,发现可以通过网络将他人账户资金转到自己的账号上,去年2月4日至5月25日短短的三个多月时间,傅某先后盗取他人账号149个,盗窃金额为18731元人民币,全部用于QQ、网络游戏等网络消费。傅某将此法传授给冯某后,冯某利用此法盗窃3000多元人民币用于网络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