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专门立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权益

北京,10月27日(新华社)——《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于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这是中国首次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法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融合和综合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是积极应对国家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据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在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基础上,扩大了受益人群的范围,更好地造福了全体社会成员。同时,为了准确把握实践中无障碍环境的受益者,草案提出“社会成员是否的社会成员”概念。

草案还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查、验收和备案单位的相应职责,要求地方政府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现有设施。

草案丰富了无障碍信息交流的内容。草案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提供公共信息和发布紧急信息时采取无障碍的方式。此外,草案还鼓励食品、药品等商品的外包装配置无障碍手册,并要求国家普通手语和普通盲文的推广和使用。

草案扩大了无障碍社会服务的范围。草案规定了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基本要求。草案还明确规定,根据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特点,保留传统的现场人工处理等服务方式。

草案设“监督保障”专章增加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信息宣传、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机制,丰富了体验试用、社会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等监督机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专门立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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