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拟规定经纪人员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演出经纪人员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提升演出经纪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和管理方法,标准演出经纪个人行为,推动表演市场繁荣身心健康合理发展趋势,文化和旅游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方法》开展了修定,现向社会发展公布征求意见。群众可根据下列方式和方法明确提出意见反馈:
1.根据电子邮箱方法将建议发送到:yanyi@mct.gov.cn。邮件主题请标明“行政规章征求意见”。
2.根据信件方法将建议寄至: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销售市场建设司(邮政编码:100020),请在信封袋上标明“行政规章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到2021年11月25日。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11月18日
全文如下: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演出经纪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和管理方法,确立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标准演出经纪个人行为,推动表演市场繁荣身心健康合理发展趋势,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我国对演出经纪工作人员推行职业资格证书评定规章制度。在我国地区从业演出经纪主题活动的工作人员,理应根据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资质评定考試,获得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执证上岗。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演出经纪工作人员,就是指个人演出经纪人与演出经纪组织中的职业演出经纪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方法所称演出经纪主题活动,包含表演机构、制做、营销推广,表演居间、代理商、行纪,艺人签订、营销推广、代理商等主题活动。
个人演出经纪人从业范畴仅限表演居间、代理商主题活动。
第五条 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各地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的资质评定、从事主题活动执行监管。
各个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对主管机关内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的从事主题活动执行监管。
第六条 演出经纪组织等用人公司理应加强管理和学习培训,提高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理应主动贯彻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持续提升观念道德修养和岗位水准,主动维护保养表演领域品牌形象。
第八条 表演领域机构理应依规维护保养演出经纪工作人员合法权利,提升领域自我约束。
第二章 资质评定
第九条 国家实行全国各地统一的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资质评定考试方式,正常情况下每一年举办一次。
文化和旅游部承担拟订考纲、考试内容、考试试卷,组织实施考試,并明确考试通过规范。全国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承担确保本管辖区考試使用的合理执行。
第十条 具备我国国藉,法定年龄18岁,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实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彻底民事法律行为水平的普通合伙人,可报考参与全国各地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资质评定考試。
第十一条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不可参与全国各地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资质评定考試:
(一)因违背考试纪律、搅乱测试纪律等因素被撤销考試资质没满2年的;
(二)因违背本法第十七条,或者以不恰当方式获得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被撤消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资质没满5年的;
(三)受到刑事处分的(过失犯罪的以外)。
第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部于全国各地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资质评定考試完毕后20个工作日之内发布达标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由文化和旅游部签发,全国各地统一款式,统一序号。
第十四条 文化和旅游部在全省市场监管局技术性管理与综合服务平台创建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管理方法库。 根据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理应自达标录取分数线发布生效日30日内根据服务平台领到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如私人信息产生变动,理应自变动后3个月内根据网络平台开展信息内容升级。
第三章 从业标准
第十五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理应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给予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不可有以下个人行为:
(一)与此同时在2个之上企业从事;
(二)租赁、外借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
(三)为带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严禁內容的表演给予服务项目;
(四)瞒报、仿冒与演出经纪业务流程相关的主要事宜;
(五)对演艺活动开展虚假广告;
(六)为艺人假唱视频、假弹奏给予标准;
(七)别的搅乱表演市场监管的个人行为。
第十七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理应在演出经纪主题活动中确保艺人合法权利,提示和催促艺人恪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塑造优良的社会品牌形象。
第十八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理应按时进行对应的继续再教育,继续再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文化和旅游部再行制订。
第四章 监管
第十九条 演出经纪工作人员在从事主题活动中有违背本方法第十六条相关要求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情节恶劣的,由省部级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报文化和旅游部撤消其演出经纪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导致损害的,依规担负承担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第二十条 文化和旅游部对演出经纪工作人员推行规范化管理管理方法。
第二十一条 各个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应该提升演出经纪工作人员队伍管理,进行培训教育,提升信用监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由文化和旅游部承担表述。
第二十三条 本方式自公布日起实施,《国家文化部关于做好<演出经纪人员管理方法>的通报》(文市发〔2012〕48号)与此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