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自杀未果导致肝功能衰竭,女子起诉药店进行索赔!法院这样判
吴女士因想寻短见,在药店选购了一瓶100片的精神病药,并回家了一次性喝下。送诊救治后,吴女士尽管挽救了生命,但身体或是遭受了一定水平的危害。接着,吴女士将药店诉至法院,规定药店赔付其医疗费用、差旅费、陪护费等三万汪义。
新闻记者4月28日获知,北京西城法院经案件审理,驳回申诉了吴女士的所有需求。
2019年12月一天,吴女士到某药店选购了一瓶100片的精神病药。回家了后,将一整瓶药品一次性喝下,好在被及时处理,送至医院门诊救治挽救了生命。
但因为吴女士超额服食药品,身体或是遭受了一定水平的危害。住院后,吴女士将该药店诉至北京西城法院,觉得身体损害系药店违反规定出售药品而致,规定药店赔付其医疗费用、差旅费、陪护费等三万汪义。
开庭审理中,吴女士觉得在选购药品以前曾和亲人争执,心情低落,有寻短见想法,因此到药店选购该精神病药。可是该精神病药是药品,药店在沒有药方的状况下售卖给了吴女士,因此造成了事后吃药自杀无果的事儿。
药店编造谎言,吴女士自杀无果,人身伤害也是由于其不善吃药而致,不可以从此判断药店理应负责任。
北京西城法院法院觉得,吴女士一次服食100片药物,远超强烈推荐使用量,自己亦觉得追求完美自杀的不良影响。尽管某药店在医药销售全过程中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但与吴女士企图以吃药自杀有意导致危害不良影响的个人行为,并无法律法规方面的逻辑关系。因而,某药店对吴女士的身体危害不必担负承担责任,法院裁定驳回申诉了吴女士的所有诉请。
原文章标题:吃药自杀无果造成肝衰,女人提起诉讼药店开展理赔!法院那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