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偷逃税于法不容 应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近日,因帮演员郑爽偷漏税,其原艺人经纪人之一刘昊被税收机构惩处322七万元处罚。到此,赵丽颖偷漏税案的另一只靴子落地。
在紧抓偷漏税的明星主人公以外,对与之相互配合进行偷税个人行为的身后工作人员都不随便忽略,一并依规严肃查处,展现了执法必严、有法必依的基本原则规定,突显出法律法规的公平和权威性,有益于提高文化娱乐行业从业者及公司的税收法律遵循度。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应承担义务,但实际中,总不缺有一些经营者逃税、偷漏税、欠税款、偷逃税乃至抗税,在其中不仅有公司,也是有一般本人,也有网络红人明星,因为明星名气高、涉案额度大,通常造成更加普遍的时代关心。
对于明星艺人经纪人或艺人公司,则由于潜藏在明星背后,经常令人忽视。但鉴于其职位相悖,动则管理方法明星日入千万的高收益,非常容易被权益蒙了眼。一些人巧立名目、转换手法,竭尽能够钻法律法规空子,以分拆演员片酬合同书、开设“保护企业”等方式,协助明星躲避执行申报纳税责任。
明星等文化娱乐领域工作人员偷漏税,于理不应该、于法不可。大家都知道,税款是國家的基石,是惠民的确保,是调整社会发展贫富悬殊、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主要方式。包含明星以内的先富带动后富的人群,本该是依法纳税的榜样,而不该是逃税漏税的“主力军”,但近期演艺圈里屡爆高额偷漏税事情,除开趋利逻辑思维作祟外,还体现出一部分文化娱乐从业者经营者观念缺乏、遵纪守法意识淡薄,这是个人道德缺失,也是领域之耻。
税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刘昊开展严厉查处,恰好是给文化娱乐领域一次警告:偷漏税只有图一时之利,最后不但捡不上“白芝麻”,还会继续丢失“甜瓜”,定将遭到严格惩罚。近些年,为守卫社会发展公正司法,税收单位持续完善税款管控管理体系,不断增加偷漏税严厉打击幅度,尤其是伴随着税款互联网大数据的广泛运用,税收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偷漏税者更加无法遁行。上海税局本次也清晰表明,将依规依规增加偷漏税典型性案子依法查处和曝出幅度,发觉艺人公司及艺人经纪人等协助明星明星、主播设计方案、方案策划、执行躲避税个人行为的,将开展联合查验、一并依规严肃查处。由此可见,管控之网正织织牢牢,将来一切侥幸心理、挺而走险、转换手法偷漏税的个人行为,都将曝露在阳光之下,被严肃查处。
演艺圈决不是偷漏税的法外之地,大量明星、艺人经纪人和艺人公司都该为此为经验教训,时时刻刻紧绷法制的弦,管住自己帐簿并用心自纠自查,主动执行申报纳税责任,避免偷漏税个人行为,言传身教净化处理领域绿色生态,为构建懂法、知法、遵纪守法的社会风气尽一份力。(文中来源于:经济发展日报 创作者:李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