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究竟是啥情况?
近日,济南。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期满遭拒赔,将车险公司告到法院。2016年,徐先生和陈女士购买了一份“爱情保险”,合同书承诺只需两个人三年内不断存有夫妻关系,就可以取得2.三万汪义赔偿。合同到期后,夫妇二人未获得车险公司赔偿,数次沟通交流无果将车险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断被告某车险公司应当依规履行合同。现阶段,徐先生与陈女士已离异。
车险公司回复拒赔爱情保险:她半途提起诉讼过离异
2016年,济南的陈女士在某车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爱情保险,商业保险新项目各自为本人重特大重大疾病保险及额外婚姻生活补贴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累计1998零元。合同书承诺只需三年内陈女士和老公沒有离异,就能得到23760元的保险费用。2019年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期满遭拒赔,缘故是她以前提起诉讼过离异,没法给予其老公的有关有效证件。近日,人民法院依规案件审理觉得,陈女士与另一半在保险期间法律规定夫妻关系仍存有,具有保障金申请办理与付款标准。现阶段,车险公司确立表明会积极主动执行。
网民:感情也是有商业保险来掺合。
原文章标题:奇怪商业保险!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期满遭拒赔:她半途提起诉讼过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