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坠崖案被告终身监禁改判10年是怎么回事?法官认为被告不构成蓄意杀人罪
文中转自【金陵晚报】;
26日,中国孕妈妈泰国坠崖案被告方辩护律师向紫牛新闻新闻记者表露,前不久此案在泰国开展了二审,审判长觉得被告不组成故意杀人罪,将被告从有期徒刑改判为刑期十年。
中国孕妈妈泰国坠崖案被告方张女士代理公司泰国大拓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史大佗向紫牛新闻新闻记者表露,此案前不久在泰国开展了二审,审判长将被告由一审遥遥无期的有期徒刑改判为刑期十年。
史大佗表明,二审审判长往往改判,是觉得“故意”有疑问,因此 二审审判长觉得被告不组成故意杀人罪,但组成杀人罪,因为被告方活下来,归属于杀人未遂。
该律师事务表明,二审人民法院在客观事实查清层面不足细腻,案子关键点直接证据沒有剖析论述,将在被告方受权下起诉此案至泰国最高人民法院。

图 张女士坠崖时后被别人发觉
2019年6月9日,江苏籍孕妈妈张女士在泰国乌汶府公园跌崖,身负受伤。张女士清醒后向警察表明,她坠落悬崖峭壁确实并不是出现意外,只是被老公俞某冬推下的。历经几个月的调研和案件审理,期间俞某冬一直是零笔录,泰国人民法院在2020年3月24日被判俞某冬有期徒刑,附加585万泰铢刑事附带民事。
来源于| 金陵晚报/紫牛新闻新闻记者 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