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2020年法治督察反馈整改工作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3月17日电(新闻记者白阳)新闻记者17日从中央依法治国办获知,中央依法治国办于前不久运行2020年党建负责人执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及法治政府基本建设现场督察意见反馈整顿工作中。
上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紧紧围绕党建负责人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及法治政府基本建设状况,对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青海省等八个省区市运行法制督察。
据了解,本次督察意见反馈组将前去八个省区市开展当场意见反馈,催促被督察的地区紧抓难题整改措施,加强各个科级干部党员干部法治建设义务,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基本建设顺利开展。
中央依法治国办规定,被督察的地区要把督察整改措施的成果和推动地区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水准提高,做为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全方位依法治国的关键决策部署,提升 政冶判断能力、政冶理解力、政冶执行能力的检测尺标,为“十四五”阶段开好局、推进扩展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成效,扎扎实实搞好“六稳”工作中、贯彻落实“六保”每日任务出示牢靠的法治保障。
有关地区要立即制订实际整改意见,逐一制订改进措施,明确职责单位、责任者和进行期限,保证每日任务不留死角,进展不拖“施工期”。关键盯问题整改,创建消号账表负责制,把各类改进措施一项一项狠抓抓及时,保证诸事能整顿、件件能贯彻落实。要突显工作重点,把握住至关重要的问题、重要环节、重要时段,加强检查督促幅度,深入开展整顿责任落实,对贯彻落实缓慢、整顿不到位、实际效果不太好的,乃至敷衍了事、拒不整顿的,立即采用函询提醒谈话、挂牌督办、批评通报等方法,催促限期完成整顿。整改意见汇报生效日3个月内,要向中央依法治国办书面材料整顿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