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伤保险实行“五统一、一调剂”省级统筹模式
新华通讯社长沙市12月29号来电(记者谢樱)记者29日从湖南省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工伤险将采用“五统一、一调济”省部级综合方式,在我省范畴内统一工伤险缴纳社保范畴和缴纳社保目标,统一工伤事故保险费用现行政策和交费规范,统一工伤申请和劳动者工作能力评定方法,统一工伤险工资待遇付款规范,统一工伤险经办人员步骤和信息管理系统。在股权投资基金上,推行市(州)级统收统支,在省部级创建调剂金,用以调济处理各市区(州)和省区级工伤险股票基金开支空缺。
湖南省创建我省统一、可波动的工伤事故保险费用现行政策。我省工伤险一至八类领域标准利率各自按0.6%、0.9%、1.2%、1.4%、1.7%、2.1%、2.4%、2.6%实行。用人公司交纳工伤险费的金额为本企业员工职工薪酬乘于企业交费利率之积。工程项目项目建设按新项目报名参加工伤险的标准利率统一按工程承包合同总工程造价的1.8‰实行。各市区(州)在统一利率的基本上,可依据工伤险股票基金总计盈余、工伤险费收入支出、工伤事故发病率、职业病危害水平等状况对工伤险交费利率开展波动。
截止11月底,湖南工伤险缴纳社保总数为819.四十万人,股票基金总计盈余87.51亿人民币。据计算,不在考虑到减负增效减费和肺炎疫情期内减、免社会保险费等现行政策要素的危害下,采用我省工伤险一至八类领域标准利率,可保证 绝大多数市(州)领域标准利率较现行标准利率规范显著降低,进一步缓解用人公司和公司压力,并可以维持工伤险股票基金略有结余,保证 绝大多数市(州)工伤险股票基金安全性运作。
原题目:湖南省:工伤险推行“五统一、一调济”省部级综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