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涉嫌违规支付 代收付款不符合规定 美团明知故犯

11月21日消息,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发表公开举报信,称“美团视央行规定形同虚设、屡禁不止,仍继续非法经营“二清”(二次清算)。2017年底,央行下属中国清算协会已认定美团网的“代收付款”业务不符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责令其进行整改。但时至今日,美团仍明知故犯违法经营。”


美团涉嫌违规支付

王海在举报中声明自己于2018年9月19日使用手机号码137*********,登录美团网www.meituan.com手机客户端购买了自助晚餐两份,订单编号:4657606778,后办理了退款。经查询网银交易记录和咨询招商银行热线95555,举报人发现收款人为“(特约)美团点评”,没有显示全称而且银行也查不到全称。

同日,王海登录大众点评网www.dianping.com,分别使用微信、Apple Pay、美团支付购买了3份自助晚餐, 订单号分别为:微信支付4658656159;Apple Pay 4658654659;美团支付4658654259,银行交易记录均显示收款人为“美团点评”,没有全称。但办理退款后,举报人查询微信账单详情发现收款人商户全称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举报中还说道,据美团商家帮助中心介绍,自提结款项目每隔七天商家才能自提结款。故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旗下有获得支付牌照的钱袋宝不用,故意违法经营意图逃避监管以便于挪用资金或赚取利差。美团点评2017交易额已破3600亿、日均交易额约10亿人民币,即便只有七天的账期,也意味着可能被挪用或用于吃利差的资金高达将近70亿。

相关推荐

北京市场监管局约谈6家网络平台 涉及电商外卖短视频三大领域

9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了美团、饿了么、京东、微店、抖音、快手等6家互联网企业负责人,要求平台禁售长江禁捕水域水产品;将“长江江鲜”“长江野生”等纳入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和违规词库。北京市场监管局约谈。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此前美团在承诺书中公开表示:“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

美团被判赔偿饿了么100万元 具体是啥情况?

记者9月13日获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新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随着我国反垄断力度不断升级,今年以来美团已三次因为不正当竞争问题败诉。

美团无人机配送更进一步 已注册美团无人机商标

近日,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美团无人机”商标,国际分类涉及运输贮藏、设计研究、科学仪器等品类,商标状态均为“注册申请中”。提起这家公司可能很多人会感到陌生,但是这家公司,但是提到美团、大众点评。

近千万骑手均为第三方外包 美团称与其无直接劳动关系

平台和骑手之间的关系很微妙,这种微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更是法律上的。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副处长王林在体验了送外卖不易之后,王处长携巡视组又与美团公司代表进行了对话,对话涉及外卖员工的劳动关系、保险等问题,。

24小时定位?网友曝光美团APP问题

此前有数码博主曝光手机相册被微信反复读取后。最近又有数码博主@轩宁轩sir在社交平台爆料称,“太恐怖了??美团App连续24小时定位我,每5分钟一次,这是要干什么?”从该博主表达上来看,其对美团App每次调取定位的行。

垄断被罚34.42 亿元 美团今天回应了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罚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3%,计34.42亿元。对此,美团回应: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作出的。

美团刚被罚饿了么就发声明:坚决不从事二选一行为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

美团共享电单车启用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模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骑自行车和三轮车必须年满12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岁。最近,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夏季出行的交通安全,美团首批自行车在沈阳、重庆、晋城、福鼎等城市推出了防远程解锁和人脸识别功能。据悉,未成年人对道路交通风险的判断和规避能力较弱,在缺乏家长监护的情况下,容易发生道路安...

美团上显示的今日多少人下单

盒子游戏,游戏玩家专属个性阅读社区


©CopyRight 2010- 2020 BOXU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鄂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61号- 鄂ICP备20200155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