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措施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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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国家发改委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间投资,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完善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措施。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严赋景、陈伟伟)国家发改委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间投资,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完善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措施。
在工作目标方面,通知提出充分了解促进私人投资的意义,努力保持国家私人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在合理水平。
在重点领域,通知明确,国家发改委将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同时,要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搭建向民间资本推广项目的统一平台。
在完善安全机制方面,通知明确建立重点私人投资项目数据库,优化私人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加强重点私人投资项目的因素保障。与银行共享项目的初步程序和财务支持信息,促进信贷资源对私人投资的合理配置。鼓励私人投资项目在基础设施领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一步拓宽私人投资的投融资渠道。
在创造良好环境方面,通知提出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建立反映和解决民间投资问题的渠道,建立民间投资调度评价机制,建立促进民间投资指导的专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