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出台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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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1日公布,提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体系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还提出增加对汽车消费的信贷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陈伟伟、严赋景)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1日公布,提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体系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健康发展。
提出若干措施,鼓励限购地区尽快发布年度购车指标,实施城市和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根据当地情况增加年度购车指标。鼓励地方政府加快淘汰和报废国家三级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和非法非标商用车。鼓励地方政府全面利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旧车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以旧换新。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加快换电模式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车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成本方面,明确了若干措施,促进居民社区公共充电和更换设施电价的实施,促进工商电价充电和更换设施电价的实施。促进充电桩单独安装和家庭服务的提供。到2030年,实施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充电和更换设施将免收需求(容量)电费。
若干措施还提出增加对汽车消费的信贷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此外,继续缓解停车困难和停车混乱的问题。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应,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夜间道路停车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