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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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记者5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个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的通知》。结合产品能耗、规模、技术现状和工业关键领域的转型潜力,进一步扩大能源效率约束领域。通知要求,根据国内外生产企业的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的能效基准水平。原则上,技术改造或退出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对于本次增加的11个领域,技术改造或退出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陈伟伟)记者5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个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的通知》(2023年版)。
通知明确,扩大关键领域的范围。结合产品能耗、规模、技术现状和工业关键领域的转型潜力,进一步扩大能源效率约束领域。在明确炼油、煤焦炭、煤甲醇等25个关键领域的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乙二醇、尿素、钛白粉等11个领域。
通知要求,根据国内外生产企业的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的能效基准水平。同时,根据能效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对改造升级进行分类。原则上,技术改造或退出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对于本次增加的11个领域,技术改造或退出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