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杀妻抛尸案二审将择期宣判 南昌杀妻抛尸案事件始末一审结果是什么
10月8日中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布开庭审判被告王东龙故意杀人罪起诉案。江西省检察院派员到庭执行职位,上诉人王东龙以及辩护律师出庭参与起诉。
南昌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评定,王东龙与受害人易某于2019年5月6日结婚登记。2020年10月13号夜间,二人在家里因小事产生争执,王东龙用两手揪住易某的头颈致其机械性窒息身亡。同年同月15日,王东龙选购了一只灰黑色支撑杆行李箱,将易某的遗体放进该行李箱,同年同月16日零晨将行李箱抛入赣江。同年同月17日,王东龙被抓获归案。
南昌初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王东龙死罪,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判决后,王东龙不服气,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起诉。
二审开庭审理中,仲裁庭机构控辩两方开展了法庭调查和争辩,上诉人王东龙作了最终阐述。
开庭审理完毕时,仲裁庭公布休庭,再行折期判决。彼此家属旁边听了开庭审理。
先前报导
江西省南昌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书表明,被告王某龙和受害人易某于2019年结婚登记。10月13号夜间,两个人因琐碎在大客厅发生口角,王某龙遂用两手用劲揪住易某的头颈致易某机械性窒息身亡。以后,王某龙约其盆友等碰面、游戏娱乐,并选购行李箱抛尸赣江。易某去世后,王某龙还假冒易某为名给企业休假,和易某妈妈陈女士闲聊,瞒报易某身亡客观事实。
2021年7月16日,“南昌市杀妻案抛尸案”一审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王某龙犯杀人罪,判处死刑。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凶犯妈妈表明乐意赔付两个房屋
受害者妈妈拒不接受
8月16日,受害人妈妈陈女士告知新闻记者,一审判决王某龙死罪时,大法官问其是不是起诉,其复庭说不起诉,可是另一方亲属起诉了。“我认识到他的家人早已提交原材料起诉到高级人民法院。这几天我给高级人民法院打过电話,现阶段还查看不上案件,很有可能过两天才可以查看立案侦查的時间。”
陈女士还表露,前不久被告亲属归还她通电话,她未接,又发过两根信息内容给她,期待她能原谅凶犯,能跟她们见一面。
据陈女士复述的两根信息内容分别是:“你好!龙龙干了大蠢事,损害到您家,做为妈妈我可以明白你的体会,可是事儿发生了,我俩母亲只有应对,希望你依然能原谅他。我愿将我户下一套小屋子让你而且和你一起把龙龙的那套新房的事后一起办完,期待你可以原谅他,他一辈子也将在看守所里悔过。这是我这一可怜的母亲的要求。”
“您好,再度给你觉得抱歉,能否见一个面。十分抱歉。”
对于此事,陈女士表明不接纳。
“因为我没回短消息,我不会很有可能原谅,也无法跟她们碰面,她即使帮我全世界都换不回我女儿的命。”
陈女士称,自身一直沒有提到刑事附带民事,唯一需求便是期待检察院抗诉。“千辛万苦宁静了一点点,如今我又十分焦虑不安,每日都很难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