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杀妻抛尸案二审开庭 将择期宣判 事件回顾!
江西网络广播电台讯(新闻记者 陶望平)10月8日中午,江西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布开庭审理被告王东龙故意杀人罪起诉案。江西检察院派员到庭执行职位,上诉人王东龙以及辩护律师出庭参与起诉。
南昌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评定,王东龙与受害人易某于2019年5月6日结婚登记。2020年10月13日晚,二人在家里因小事产生争执,王东龙用两手揪住易某的头颈致其机械性窒息身亡。同年同月15日,王东龙选购了一只灰黑色支撑杆行李箱,将易某的遗体放进该行李箱,同年同月16日零晨将行李箱抛入赣江。同年同月17日,王东龙被抓获归案。
王东龙参与庭审南昌初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王东龙死罪,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宣判后,王东龙不服气,向江西高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起诉。二审庭审中,仲裁庭机构控辩两方开展了法庭调查和争辩,上诉人王东龙作了最终阐述。庭审完毕时,仲裁庭公布休庭,再行折期宣判。彼此家属旁边听了庭审。
原文章标题:南昌市杀妻案抛尸案二审开庭审理 将折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