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被控欠债案判赔4000万 女友回应李亚鹏欠4千万:别问我
3月16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知名艺人李亚鹏被控“欠帐4000万元”一案做出重审裁定,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向北京市泰和友联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和友联企业”)付款4000万元及贷款利息,驳回申诉泰和友联企业别的需求。
有新闻媒体拨通李亚鹏辩护律师,另一方回复称:“此案归属于一般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现阶段尚在法律程序中,此一审判决并不是起效裁定。己方将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到上告。在此案案件审理全过程中,另一方运用李亚鹏老先生的明星的公众人物真实身份,数次以偏概全制造新闻,根据网络舆论对被告方及案审施压,乃至有意违背开庭审理组织纪律性,将新闻记者编造真实身份带到庭审现场,并因而遭受法院训戒。对于另一方所述个人行为,己方保存有关支配权,并确信此案最后会有一个公平的結果。”
据了解,2012年7月,泰和友联注资6000万元投资李亚鹏创立的丽江雪山企业,大雪山企业保证泰和友联具体得到的利益不少于一亿元,并可在三年开发设计满期后,取回固收4000万元。到开发设计满期以后,泰和友联一直也没有接到大雪山企业账款。2015年一审民事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裁定起效生效日十日内向型泰和友联企业付款4000万块和贷款利息。
在实行全过程中,司法机关发觉李亚鹏的身份证号码与名字“不配对”。2009年,李亚鹏入了中国香港籍,销户了新疆省户口,而他2012年与与泰和友联企业签合同时,用的确是无效的“大陆身份证”。直至2018年12月5日,李亚鹏才第一次向人民法院出示恰当身份证信息,改成“香港居民”。2019年二月26日,案子于北京三院重审。
原题目:李亚鹏被控欠帐案判赔4000万,刑事辩护律师回复:并不是起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