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戍边英雄 网民辣笔小球被批捕!辣笔小球为什么要诋毁戍边英雄?
江苏南京检察院3月1日公布信息: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嫌疑人仇某华在微博上应用其本人注册帐号“辣笔小球”,依次公布两根信息内容,抵毁、讽刺文忠戍边的英雄人物英烈。基本信息在新浪微博等网上平台快速外扩散,导致极端社会影响。2月20日,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部门刑拘,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依规干预侦察。2月25日,公安部门以因涉嫌寻衅滋事报请检察系统批捕。
检察系统核查觉得,嫌疑人仇某明运用网络信息抵毁、讽刺英雄人物英烈,损害英雄人物英烈的声誉、殊荣,社会影响极端,情节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要求,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依规以因涉嫌损害英雄人物英烈声誉、殊荣罪对嫌疑人仇某明批捕。
英雄人物英烈用血水、性命保卫中华民族国土,其声誉、殊荣不可贬低。《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对损害英雄人物英烈的声誉、殊荣的个人行为,要担负相对的民事诉讼、行政部门、刑事处罚。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文规定了损害英雄人物英烈声誉、殊荣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嫌疑人仇某明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的要求,损害英雄人物英烈声誉、殊荣,比较严重危害文忠戍边英雄人物英烈的人身自由权,比较严重危害文忠戍边士兵品牌形象,危害社会发展集体利益,依规应予以起诉。另外,为维护保养英雄人物英烈的合法权利,在国防检察系统的适用相互配合下,南京市检察系统决策公益诉讼立案侦查并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