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新华通讯社南宁市2月2日电 2021年2月2日,遵循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犯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告之杨光毅能够申请办理见面直系亲属,但杨光毅回绝申请办理。
杨光毅因涉嫌猥亵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死刑立即执行,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判决后,杨光毅不服气,明确提出上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做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缓,缓期执行二年实行,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对杨光毅限制减刑。裁定起效后,最高法院决策对此案调卷核查。核查期内,受害人的妈妈向最高法院明确提出投诉。经核查,最高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做出重审决策,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再行构成仲裁庭对此案开展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经依规重审,于2020年12月25日做出重审刑事判决,撤消二审裁定,改判杨光毅死缓,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并依规请示最高法院审批。
最高法院核查觉得,原审被告杨光毅为宣泄欲念,无视国法,经事前蓄谋,带上数控刀片强制被劫持一个村幻女杨某某某至山顶,应用残酷的非法手段执行奸污,致杨某某某身亡。杨光毅的作案动机卑鄙,违法犯罪方式尤其残酷,违法犯罪剧情尤其极端,伤害不良影响尤其比较严重,主观性恶变深,人身安全危险因素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爸爸随同下到公安部门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奸污致受害人身亡的关键犯罪行为,系投案自首,但综合性考虑到杨光毅所违法犯罪行的特性、剧情和对社会发展的伤害水平,融合杨光毅的主观性恶变、人身安全危险因素和投案自首的详细情况,不能对其从轻惩罚。杨光毅的刑事犯罪既违国法,又悖如如不动,更逆人情世故,比较严重提升中国法律界限,比较严重挑戰社会道德道德底线,比较严重冲击性社会发展公共性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刑事判决评定的证据确凿,直接证据的确、充足,判罪精确,定刑适度,庭审程序合理合法,依规应予以审批。
严格惩治比较严重危害未成年身体健康的刑事犯罪是在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保存死缓,严控和谨慎可用死缓,是在我国目前的死缓现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及死缓现行政策,针对罪刑并不是十分比较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可可用死缓,可是,针对罪刑极为比较严重,比较严重危害人民大众归属感的暴力行为犯罪嫌疑人依规死刑立即执行,是在我国的民意所属,民愿所往,民声所期。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对原审被告杨光毅执行死刑,突显了中国法律对性侵犯少年儿童违法犯罪一以贯之的惩处观点。
原题目:百香果女孩案凶犯杨光毅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