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案择期宣判 百香果女孩案嫌疑人要求死刑
封面图电视记者 刁明康
12月15日,备受关注的广西省杨光毅奸污一案(百香果女孩案),在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检察院重审。下午12时上下,开庭审理完毕。封面图电视记者从受害人刑事辩护律师处获知,案子未复庭宣判。
2018年10月4日,10岁的广西省钦州灵山县女童娜娜(笔名),在卖光百香果回家路上,被一个村28岁群众杨光毅强制阻拦抱进山,奸污、残害抛尸山间。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理处杨光毅死刑。杨上告,2020年3月25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执行2年实行。受害人亲属没法接纳,决策投诉。
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策再次调卷核查此案。
原题目:"百香果女童"案折期宣判 被改判死刑缓期受害人亲属没法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