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宣判一起特大网络组织卖淫案 34名被告人被判刑
新华通讯社长沙市10月31号来电(新闻记者刘良恒)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前不久公布开庭审判徐中国国航、金鑫等34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帮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被判34名被告人十二年至2年一个月不一的刑期,并罚款,追讨违法违纪个人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经案件审理查清,从2018年第三季度刚开始,被告人徐中国国航为获得不法权益,纠集金鑫、贺成龙大哥等固定不动组员,聘请“发單人”,征募“登陆手”“键盘手”及其线下推广“护嫖”工作人员,选购很多微信号码根据互联网技术公布招嫖信息内容、介绍卖淫,操纵卖身价钱,线上与线下融合组织卖淫,明确职责,互相配合,构成固定不动的违法犯罪机构,产生犯罪团伙。
此案在审查起诉由国家公安部挂牌督办。经财务审计,该犯罪团伙非法所得总共4362706元,在其中徐中国国航提成牟取暴利227579零元。历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34名被告人所有认罪认罚。
原题目:湖南省判决一起超大互联网机构卖淫案 34名被告人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