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新华通讯社南昌市10月14号来电(新闻记者姚子云)为抵制乡村乱占耕地建房个人行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颁布实施方案,对今年 7月3日以后出現的增加乱占耕地建房个人行为推行“零容忍”,该拆卸的拆卸,该收走的收走,该复耕的期限修复耕地标准。
依据实施方案,增加农村宅基地开店选址应优先选择运用村里空闲地,尽可能不占或者少占农用地,禁止占有生态环境保护红杠和永久性基础农田。对乡村群众保障房建设须经占有农用地的,务必依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势补优”的规定,贯彻落实农用地占补平衡。
江西省还将改善乡村群众居住用地的农改用审核,省人民政府和设区市市人民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乡村群众保障房建设占有农业用地的农改用审核事宜,授权委托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准许;另外,推动综合执法能量向农村基层拓宽和下移,各乡(镇)、村将提升平时巡视,保证工作人员及时、不留死角,对发觉的增加乱占耕地个人行为要立即处理或转交,把违反规定占有农用地建房的难题发觉在原始、处理在萌芽期情况。
原题目:江西省对增加乱占耕地建房个人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