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志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我国监察委员会调研结束,经最高检特定,由江西省南昌检察院移送起诉。前不久,江西省南昌检察院已向南昌初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在移送起诉环节依规告之了被告人张志南具有的起诉支配权,并审讯了被告人张志南,征求了辩护律师的建议。检察系统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张志南运用出任福建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联合会负责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位上的便捷及其权力、影响力产生的便捷标准,为别人在公司经营、商业用地审核、获得补贴、贷款银行等层面牟取权益,不法私收他财物,金额尤其极大;张志南在出任福建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联合会负责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内,滥用职权导致存量资金遭到巨大损失,依规理应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原题目:江西省检察系统依规对张志南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