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校园贷 向学生恐吓索取高额利息 被判罚
据新华社消息, 11 月 20 日,武汉警方通报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龚某、何某等 5 人通过面向学生发放贷款,然后恐吓对方索取高额利息和费用。
武汉首例校园贷
据学生报案,该团伙通过哄骗学生向其借贷,然后催收高额利息。有学生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 4000 元后,仅 2 个月的时间,借款就变成了 5 万元债务。学生还不了钱,就通过言语威胁,到家里“泼油漆”等方式暴力催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
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龚某、何某等 5 人 11 个月至 3 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