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北京,8月22日(新华社)——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当天发布了多项公告,明确了一些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公告明确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上海香港证券交易所和深圳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收入和香港基金股份的转让差价收入,继续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公告明确规定,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的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付业务暂免征增值税。
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个人投资者转让或持有创新企业存托凭证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转让创新企业存托凭证在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经营基金过程中取得的差额收入暂免征增值税。
为了支持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公告,风险投资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风险投资企业年度收入的单一投资基金或总体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为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不包括在综合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
到2025年或2027年底,将实施多项公告明确的相关政策,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此前,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10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策红利准确直接到达业务实体。同时,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有序公布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后续安排,努力缓解业务实体的困难,促进经济的持续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