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批次不合规 国家药监局:暂停销售使用、召回
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一份关于14批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知。通知如下:
经上海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14批药品不符合规定。有关信息现通知如下:
1、经上海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山东瑞安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赤峰万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批他克莫司软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相关物质。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装量。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山西康益恒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炸僵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性状和总灰分。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为河北润华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徐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泽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千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榆林市广济堂中药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9批炒枣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水。
2、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有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因进行调查整改。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按照规定公开调查结果。(央视总台记者 余静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