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网速慢烧毁电信设备被判7年,二审维持原判
男子嫌网速很慢烧毁电信光交箱,这实际操作也是没sei了,自然他也需要为那样的个人行为付钱。
近日,广西省一男子因嫌网速很慢烧毁电信光交箱,犯毁坏公共电信设施罪被判刑7年。2021年6月22日,岑溪男子蓝某在网咖网上,因觉得网络速度很差萌发毁坏电信机器设备的念头。
接着蓝某用火机引燃随身带的卫生纸,将路口处一个电信光交箱烧毁,导致岑溪市政府部门、第一人民医院及周边住户客户共3937户,通讯中断28至50钟头。
一审人民法院依规做出以上宣判,蓝某不服气起诉,二审检察院抗诉。针对以上个人行为,权威专家也是表明,侵权人有故意毁坏电视广播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个人行为就立即涉嫌犯罪。
因此大伙儿一定要爱惜身旁的公共电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