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文件 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人民日报网北京市12月1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对于审理实际 中具有的一部分案子法律适用不统一、裁量权行驶不标准等问题,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中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从最大审判机关的职责精准定位考虑,对进一步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中、保证法律法规统一恰当执行明确提出实际规定,保证公正司法。
《实施办法》共二十条,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拟定拟定法律条文或别的行政规章、公布实例、贯彻落实类案检索规章制度、机构举办专业大法官大会讨论案件等各类涉及到统一法律适用的工作中,关键对申请办理案子中类案检索的情况及范畴、技术专业大法官大会讨论案件的范畴、实际法律适用解决问题体制和统一法律适用服务平台以及数据库查询基本建设等事宜开展了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中,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实施意见(实施)》的规定理应开展类案检索的案子外,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进一步健全“四类案件”监管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的“四类案件”,最高检抗诉的案子,及其审判全过程中公诉机关单位、被告方以及辩护律师、委托代理人递交指导性案例或是最高人民法院起效类案裁判员适用其认为的案子,也理应开展类案检索,以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回复被告方希望,保证最高人民法院的起效裁判员中间不发生法律适用矛盾。《实施办法》还统一标准了类案检索汇报款式,保证全方位体现筹办大法官就异议聚焦点开展类案检索的全过程、检索到的不一样裁判员思想观点、拟采取的观念和原因。
据统计,《实施办法》进一步填补确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技术专业大法官大会讨论案件的范畴,针对拟做出的裁判员結果与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类案裁判员法律适用规范不一致的待决案子,裁判员結果将产生新的法律适用规范的待决案子,均理应由仲裁庭提议院庭长集结单位技术专业大法官会议报告。《实施办法》还确立,最高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部门协作技术专业大法官联席会议体制,科学研究避免部门协作的法律适用矛盾或是跨行业的重要法律适用问题。
除此之外,为有目的性地处理审理实际 中具有的法律适用问题异议,《实施办法》自主创新了法律适用解决问题体制,要求对采用多种方式发现的实际法律适用不统一、不清晰的问题,尤其是拟定法律条文或审理行政规章的标准尚不成熟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管理方法公司办公室机构科学研究、明确提出解决方法后递交审理联合会探讨,以“审理联合会法律适用问题决定”的方式确立实际裁判员标准,完善一个确立一个,立即具体指导审理实践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表明,《实施办法》颁布后,将机构整体大法官认真贯彻,在审理工作上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促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裁量权恰当行驶,依规公平高效率审理,勤奋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部门案子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