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延长生育假增至60日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11月26日电(新闻记者邰思聪)26日,北京第十五届人大常委第35次大会决议根据了有关改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条例》的决策。改动后的条例明确提出,女方除国家规定的生育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升至60日。与此同时,儿女满三周岁前,夫妇每人每天可享受5个双休日的育儿假。
为更强确保生孕女士身体健康,改动后的条例要求,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本来的30日升至60日,男性享受陪产假15日。双方请假期内,行政机关、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不可将其解雇、与其说消除工作或许聘任合同,薪水不可减少。女方经所属单位允许,可再提高1个月至3个月假日。
与此同时,在儿女满三周岁前,夫妇每人每天可享受5个双休日的育儿假。经所属单位允许,夫妇彼此也可调节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日分派。条例要求,女方自行降低延长生育假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可以提高相对应日数,夫妇彼此享受的育儿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减少生孕压力,条例要求要创建与儿女总数有关的家中抚养补助规章制度,未成年子女总数较多的家中申请公共性租用住宅的,可将其列入优先选择配租范畴,并在房型挑选等层面给予适度照料。
原文章标题:北京市改动人口数量与计划生育政策条例 女方延长生育假升至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