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发布 指导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11月25日电(记者黄玥)记者25日从全国妇联获悉,全国妇联权益部此前公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对“证实产生过家暴客观事实的直接证据”及“证实遭遇家暴实际风险的直接证据”等作了详细描述,用以协助受害者塑造直接证据观念,依规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
因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缺乏储存和搜集证实家庭暴力直接证据的观念,许多状况下受害者不清楚怎样搜集直接证据、什么可以做为直接证据应用、搜集的直接证据有哪些用途。鉴于此,引导提醒,公安部门接警纪录、告诫书、伤情鉴定建议,村(居)民联合会、妇女联合会机构、反家庭暴力社会团体、彼此用人公司等单位的寻求帮助接访纪录、协商纪录,受害者病史材料、诊治耗费单据,执行家暴的音频、录影,人体伤疤和闹事当场相片、录影,侵害人承诺书、保证书、检讨书,证据、未成年子女证词及其应用的阐述等,均可做为证实产生过家暴客观事实的直接证据,受害者留意保持或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查看读取。
引导提示受害者,假如侵害人根据电話、短消息、手机微信、QQ聊天纪录、电子邮箱等威协、吓唬的,受害者可以音频、手机截图等方法备份数据储存该类直接证据,必备条件的,可以根据公证机关获取电子数据证据。
原文章标题:《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公布 具体指导家暴受害者合理搜集和固定不动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