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调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
新华通讯社南昌市11月23日电(新闻记者邬慧颖)新闻记者从江西人事厅获知,江西省最近调节因工重伤工作人员伤残津贴等按时工资待遇,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每个人每个月增加金额不一的伤残津贴。
在其中,一级伤残人员每个人每个月增加144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个人每个月增加136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个人每个月增加128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个人每个月增加120元。
本次调节还提及,假如因工身亡员工亲属已领到供奉亲属慰问金,其另一半每个人每个月增加64元,别的亲属每个人每个月增加48元,在其中,独居老人和遗孤每个人每个月在48元的根基上增加16元。假如因工身亡员工有好几个供奉亲属,其增加的供奉亲属慰问金之和每个月不超过160元。
与此同时,被明确为必须生活医护的因工伤残员工,按生活彻底无法自立、生活绝大多数不可以自立和生活一部分不可以自立三个级别,其生活陪护费规范各自调节到城镇职工上本年度城区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原文章标题:江西上涨因工重伤工作人员伤残津贴等按时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