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明星不得代言未使用、体验过商品和服务

浙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通知
近日,浙江市场监督管理制订出台《明星的校园广告代言个人行为合规管理指引》,规定明星不可代言未应用,体验过的商品和服务。指引强调明星代言的校园广告应秉持先体验,深掌握,后代言标准,掌握拟代言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不可为未应用过的的商品或是未接纳过的服务作强烈推荐,证实,不可违反具体体验体会或是违反群众基础知识作强烈推荐,证实。
指引与此同时规定明星应防止代表性应用或是以亲朋好友等别人的应用体会替代明星自己具体体验,体验过该拟代言商品或服务后,要保证声称的效率等內容与具体体验相一致,并储存体验全过程有关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