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致14人死亡 副市长等27人被问责
近日,广东省政府批复泉州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项目石景山隧道施工“7·15”重特大透水事故调查研究报告,评定泉州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项目石景山隧道施工“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经调研,安全事故的主观原因是,隧道施工下穿吉大水库时遭受沿河花岗石风化层形槽,因工程项目对策不合理造成 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塌陷透水性,涌进左线隧道施工致工作工作人员溺水。
事故调查汇报强调了相关公司和珠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的不足,关键包含:中铁二局三企业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对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未严苛根据制定和安全规范规定工程施工;中铁二局存有分包个人行为;珠海市兴地企业未依规执行建设单位生产安全岗位职责;珠海市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的地质环境勘探,对代建项目当场安全大检查机构不到位;珠海市工程地质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正,精确体现地质环境状况,勘测布孔,勘探及岩芯采用率不符合要求;珠海市吉祥如意爆破公司不具有安全性生产许可证标准,违反规定,违反规定执行爆破工程;福建省卓智企业未依照工程施工标准规范工程施工,未贯彻落实工程分包企业生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其他有关企业包含泉州市道路事务管理核心,珠海市城建集团,珠海市华昕企业,上海市市政道路工程规划院,珠海市正青企业,珠海市华源爆破公司等均存有安全隐患;泉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工程建设安全性事务管理核心,泉州市香洲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泉州市派出所拱北口岸大队,吉林大学公安局,及其泉州市和香洲区党委会,政府部门在执行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层面均存有一定难题。
公安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12名涉嫌诈骗的相关责任者采用了强制执行措施,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处罚。实际包含:中铁二局三企业纪委委员,副总梁杰,中铁二局三企业工程项目主管刘广,中铁二局三企业工程项目总经理杨进成,中铁二局三企业工程项目高级工程师钟奎,中铁二局三企业工程项目安全总监陈小龙,珠海市兴地企业法人代表,老总卢艾勇,珠海市兴地企业新项目总工程师胡运彬,珠海市兴地企业项目负责人意味着聂金伟,福建省卓智企业法人代表卢瑞美,福建省卓智企业施工现场责任人王昌榕,珠海市吉祥如意爆破公司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常根召,珠海市华昕企业项目负责人王开文。
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中铁二局,中铁二局三企业,珠海市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公司,珠海市工程地质勘察院,珠海市兴地企业,福建省卓智企业,珠海市吉祥如意爆破公司,珠海市正青咨询管理公司,珠海市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有关工作人员开展行政许可,一部分公司列入两法衔接“信用黑名单”管理方法。
对中铁二局等涉嫌公司员工和公务人员,依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员权限交给相关企业按照规定解决。
纪检部门对安全事故所在地地方党委,相关管控企业公务人员和国营企业工作人员共27人给予追责问责,实际以下:
张宜生,泉州市常务副市长,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胡新天,泉州市常务副市长,给与诫勉处理。
杨柳青,香洲区委统战部部长,区市政协党组副书记,给与诫勉处理。
顾胜杰,泉州市道路事务管理核心负责人,给与党内警告,政务服务记过。
徐 伟,泉州市道路事务管理核心办公室副主任,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罚。
张和平,泉州市道路事务管理核心工程项目管理一部科长,给与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服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李夫振,泉州市道路事务管理核心工程项目管理一部部长,给与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服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彭 甦,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长,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吕植启,泉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副局,给与党组织记过处分。
孙 飞,泉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司副司长,给与党内警告,政务服务记过。
董海光,泉州市工程建设安全性事务管理核心负责人,给与党内警告,政务服务记过。
刘文涛,泉州市工程建设安全性事务管理核心办公室副主任,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罚。
石德强,泉州市工程建设安全性事务管理核心监管三组长,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服务降权处罚。
钟闻远,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长,给与严肃认真指责,勒令做出书面检查。
彭建力,香洲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副局,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邓伟华,香洲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产品质量室主任,给与党内警告,政务服务记过。
刘美生,泉州市水利局稽查司副司长,给与诫勉处理。
洪少满,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厅长,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杨文伟,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给与党内警告,政务服务记过。
林增武,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供水公司室主任,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服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龙伏波,香洲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给与党内警告,政务服务记过。
何育辉,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吉大水库管理人员,给与党组织比较严重记过处分。
钟日辉,泉州市派出所拱北口岸大队吉林大学派出所长,给与严肃认真指责,勒令做出书面检查。
邓 闯,珠海市城建集团总助,珠海市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公司监事会主席,经理,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罚。
李阳忠,珠海市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公司安全部门科长,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胡媛峰,珠海市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公司工程项目一部主管,安全事故新项目经理,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给与判处刑罚处罚。
马 强,广东地质局第一地质环境中队副队长,安全事故新项目勘测责任人,给与诫勉处理。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郑澍)
原文章标题:珠海市石景山隧道施工“7·15”透水事故致14人身亡 常务副市长等27人被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