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规快递若不按要求送货上门 违规者最高罚2000元
近些年伴随着快递公司量的爆发式增长,快递小哥不送上门的情形愈来愈多,大幅度降低了顾客对物流服务的满意率,但是这一情况在浙江省获将取得大大提高。昨日,浙江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三十一次大会讨论根据《浙江快递行业推动条例》,将于2022年3月起实施。从具体内容看来,该条例针对快递公司不送上门、快递投诉等顾客关心难题干了更清晰的要求。
《条例》议案要求,快递单号标明上门服务投递的,不可投递到快递公司尾端设备、网站。不征询收件人建议投递到尾端设备的,收件人有权利规定再次上门服务投递。《条例》议案与此同时要求,不按快递单号标明规定上门服务投递的,由邮政管理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可处500元以内处罚;情节恶劣的处500元之上、2000元下列处罚。
除此之外,该条例还要求,收件人没有承诺的收件地址,收派工作人员借助电話没法联络时,应向收件人推送间距不少于8小時的2次派送信息内容,自第二次发送短信后24钟头内未获得回应的,快递企业可依据发件人规定进行解决。收派工作人员不能将快递放到没有人存放的地区。
对于举报难题,《条例》议案表明,发件人、收件人对物流服务品质不满意或是公司解决有疑义的,能够向快递企业举报,举报之日起7日内务必回应;对公司解决有疑义的,能够向邮政管理组织举报。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解决举报的,可惩处最大1000元处罚;贷款逾期不纠正的,最大处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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