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子厕所产子后误以为是死婴丢弃事件始末: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正观电视记者 张香梅
十七岁女子因沒有制造工作经验,洗手间生子后见男婴沒有反映,将男婴及胚胎放进塑料袋里扔进垃圾箱。
湖南麻阳广大苗族地区彝族自治州,十七岁女子冯青青(笔名)因不愿亲人明白自已孕期,在出租房屋洗手间内生下一名男婴后,误认为是死婴,沒有对男婴采用急救对策。次日零晨,女子将装男婴及胚胎的塑料袋丢掉至垃圾箱。近日,湖南麻阳广大苗族地区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冯青青因麻痹大意,过错致人死亡,依规被判刑刑期一年六个月,判缓二年。
据麻阳县检察院控告,2020年4、5月份,被告人冯青青了解自已怀孕期间,因不愿家人了解,全部怀孕期间未告之亲人也未到大医院开展过产检。
2021年1月5日21时许,被告人冯青青在麻阳县锦和镇租住宅洗手间内选择顺产下一名男婴,因沒有制造工作经验,见该男婴沒有一切体现,未对该男婴开展检验也未对该男婴采用急救对策便觉得该男婴是死婴,与此同时,冯青青怕家人了解这事,也未叫亲人帮助救护或拨通120,只是用一个塑料袋将该男婴及胚胎和胎儿脐带一同装起來放到洗手间的椅子上,其因生产制造导致头昏,冯青青将装男婴的塑料袋放置到其卧房的椅子之后,便躺床上睡觉了。
次日零晨,冯青青醒来时后发觉该男婴人体已冰凉,沒有心电监护,就将该男婴放进垃圾筒里的塑料袋子并绑紧塑料袋贷款口子,于当日8时许将配有男婴的塑料袋丢到锦和镇政府正门口旁边的垃圾筒内。经评定,该男婴为超低温及胎儿脐带没有处理至吸气循环系统作用衰退而身亡。
抓捕归案后,被告人冯青青如实供述了自个的犯罪行为,并签定了投案自首认具结书。
正观电视记者掌握到,冯青青出生于2003年8月16日,违法犯罪时未满十八岁。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人冯青青因麻痹大意,过错致人死亡,其个人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理应以过错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处罚。被告人冯青青违法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依规理应从轻处理或是缓解惩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冯青青犯过错致人死亡罪,被判刑期一年六个月,判缓二年。
编写:马少剑
综合:石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