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案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新华通讯社长沙市9月10日电 长沙市女人乘货拉拉网络约车碰车不幸身亡事情深受各界人士关心。10日,长沙岳麓区老百姓法院对岳麓区检察院控告涉案人员驾驶员、被告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开展公布开庭审判并复庭判决,评定被告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期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判查清,被告周阳春系深圳市依时货拉拉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驾驶员。2021年2月6日中午,周阳春根据服务平台收到受害人车某某某的搬新家订单信息后,于当天20时38分开车抵达约好地址。因车某某某回绝其付钱运送提议,且等待装货时间长、订单信息挣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意。21时14分,周阳春配用车某某某考虑,但未提示坐着前座位的车某某某注意安全。中途,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某明确提出可给予付钱卸货运送服务项目,再遭回绝,更生不满意。为省时省力,周阳春未按服务平台强烈推荐线路行车,只是自主挑选了一条相对性省时但比较偏远的线路。车某某某发觉周阳春偏移导航路线并驶进偏远道路,数次提醒偏航,周阳春或不理睬或服务态度。车某某某心生害怕,并将头外伸窗前规定泊车,周阳春仍未理睬。后周阳春发觉车某某某用两手把握住大货车右边窗子下沿,且上半身伸出了车窗外,周阳春早已意识到车某某某很有可能坠车的实际风险,但未劝阻或采用刹车对策。接着,车某某某从车窗玻璃跌落。周阳春遂泊车,并拨通120紧急电话和110救援电话。2月10日,车某某某经医治无效身亡。经评定,车某某某系头顶部与地板撞击致中重度脑损伤身亡。
案发前,货拉拉企业向车某某某爸爸妈妈付款了医疗费用、葬费等花费。
法院案件审理觉得,被告周阳春做为货拉拉服务平台的签订驾驶员,因等待装货时间长且2次建议收费标准运送服务项目被拒后心生不满意。其违反服务平台安全性标准,既未提示车某某某注意安全,又忽视车某某某抵制偏航的建议,驾驶至比较偏远道路,造成 车某某某心生害怕而离去坐位并探身出车窗玻璃。周阳春发觉了车某某某的风险行为后早已预见到车某某某很有可能坠车,但听信能够防止,未立即采取相应对策以至产生车某某某身亡的损害結果。周阳春的过失个人行为与车某某某的身亡結果中间具备刑诉法上的逻辑关系,其手段已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行政机关控告的罪行创立。周阳春有投案自首剧情、自行认罪认罚、积极主动对受害人救援,法院采取公诉部门的定罪量刑提议,依规作出以上裁定。
原文章标题:长沙市女人乘货拉拉网络约车碰车不幸身亡事情:涉案人员驾驶员被判刑刑期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