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期2年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起试点推行
据民政部消息,为了更好地加快政务服务“跨地区通办”,达到人民群众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推动结婚登记体制改革,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在我国在一部分省份进行结婚登记”跨地区通办”,示范点限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实际示范点状况为: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执行国内住户登记结婚和离婚登记“跨地区通办”示范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执行国内住户登记结婚“跨地区通办”示范点。在示范点地域,将国内住户结(离)婚备案由一方被告方居民户口所在城市的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扩张到一方被告方居民户口所在城市或是经常居住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民政部规定,各示范点地域要果断担起结婚登记“跨地区通办”示范点的监督责任,探寻产生一批可拷贝可营销推广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体制,为在全国各地范畴内执行结婚登记“跨地区通办”累积社会经验,为改革创新健全结婚登记服务项目管理机制探寻行得通途径。(总服务台记者 李玉梅)
原文章标题:示范点期2年 结婚登记“跨地区通办”6月1日起示范点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