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4家公立医院因重复收费被行政处罚
新华通讯社南宁市5月6日电(新闻记者卢羡婷)新闻记者6日从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掌握到,桂林市中心医院、桂林市女性儿科医院、桂林市第二中心医院、桂林市中医院因诊疗收费存有违纪行为,前不久被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许可,罚缴累计860多万元。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责任人详细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依照“双随机、一公布”抽样检查方法,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依规对桂林市中心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查验时,发觉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内,这4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健康服务层面存有价钱违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18日依规对桂林市中心医院、桂林市女性儿科医院、桂林市第二中心医院、桂林市中医院各自做出行政强制执行、收走非法所得处以处罚的行政许可。
据了解,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再次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收费个人行为增加价钱管控查验幅度,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规定违反规定收费个人行为,进一步维护保养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章标题:桂林4家三甲医院因反复收费被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