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打探消息遭侮辱 理想CEO发问 女记者打探消息遭侮辱详情始末
今日,理想汽车CEO李想提问称,A新闻媒体的美女记者在boss直聘上了解了B公司的男工程师,并暗地里加了手机微信,某一天, A新闻媒体想找该男工程师探听公司保密性信息,但男工程师用了十分不适当的形容方法开展了回应,表明回绝。
最终,该公司感觉“不管怎样都不允许职工用语言污辱女士”。因此 ,在实习期内辞退了男工程师,公司和新闻媒体连接的责任人也当应对美女记者开展了致歉。
对于此事,李想提问称,假如公司的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范畴之外,在街上、微信里、社区论坛上谩骂或是污辱了他人,公司除开能够尽到辞退该职工的义务外,是不是有义务对被谩骂或是被侮辱的被告方担负公布致歉的义务?
对于此难题,网民们强烈反响称,“说不方便表露就完了了,别的没必要多讲”“工程师确实有错,但不会被辞退”“新闻记者沒有性別观点”。
据了解,现阶段此条新浪微博已被李想删掉。
下列为李想提问全篇:
问大伙儿一个难题,12点我也删掉。
A新闻媒体的美女记者在boss直聘上了解了B公司的男工程师,并暗地里加了手机微信,互相告之了真实身份。某一天, A新闻媒体的美女记者在微信上突然找B公司的男工程师探听该公司的保密性信息B公司的男工程师很厌烦,用了十分不适当的含有污辱女士的形容方法开展了回应,回绝告知另一方自身公司的保密性信息。
A新闻媒体的美女记者和B公司的男工程师并不是工作方面了解的,既不在一切工作方面的合作关系,也不会有一切业务流程上的来往,现在和以后都不容易存有业务流程关联,B公司的男工程师是一名始终不用和新闻媒体相处的后台数据工程师。
A新闻媒体的美女记者觉得自身遭受了污辱,寻找B公司,觉得B公司应当解决该男工程师。B公司开展內部探讨,针对解决的思索有两个选择项:1、不管怎样都不允许职工用语言污辱女士;2如果有缘故,能够接纳职工用语言污辱女士。B公司的管理精英团队所有挑选了1:不管怎样都不允许职工用语言污辱女士。因此 ,在实习期内辞退了男工程师,公司和新闻媒体连接的责任人也当应对美女记者开展了致歉。
接着,A新闻媒体和美女记者又增加了新的规定,规定B公司在公布新闻媒体内以公司的真实身份对A新闻媒体的美女记者开展致歉。我想问一下,从法律专业和道德伦理的方面 B公司是不是有义务对于以上产生的难题公布的对美女记者开展致歉?
假定拓宽一下更普遍的情景,假如公司的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范畴之外,在街上、微信里、社区论坛上谩骂或是污辱了他人,公司除开能够尽到辞退该职工的义务外,是不是有义务对被谩骂或是被侮辱的被告方担负公布致歉的义务?
非常疑惑,烦请不吝指教。
原文章标题:美女记者打听信息遭污辱 理想化CEO提问:公司是不是应当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