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baby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六万元
4月25日,北京市星权法律事务所发文:杨颖(英文名字:Angelababy)名誉侵权案一审申诉成功。
申明中表明:被告“我是略微小宝宝”因持续公布好几条污辱、诬蔑杨颖的博闻,包括众多庸俗、龌龊及虚假观点,判刑侵害杨颖的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依规诉请被告须持续30日在其涉案人员互联网账户顶置部位公布道歉申明向杨颖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失赔偿金及有效消费者维权开支损害总共60000元。

另外,申明中也再度提示众多网民: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中履行自由言论时不应该公布公布污辱、诽谤性观点来发泄情绪,超越法律法规道德底线。

原文章标题:Angelababy名誉侵权案一审申诉成功,被告公布致歉并赔付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