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你的勇气?公司规定请假超3天自费缴社保引热议
3月29日,在重庆江津工作的老王爆料称,他所属的公司2020年1月21日忽然通告,一个月内请假超出三天及之上,该月的保险费用要全额的自立。全年度请假超出24天,以自动离职解决。这假,究竟还能否请?
据统计,老王的公司关键承担汽车零部件、摩托零部件和一些化工机械的生产制造。他在公司早已工作中好多年了。尽管平常不太请假,但有时候家里有着急的事,或是必须回家了解决的。可如今公司忽然出了那么一个要求,令人难以再请假。
对于此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表明,“请假三天该月商业保险自立”并并不是最新政策,只是早已实行4-5年的“规矩”了。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避免某些职工投机取巧:“大家给职工的工资待遇开得较为高,保底工资3800元,代表着他只需人来啦,没干活儿也是有那么多钱拿。假如一些人再随便请假,公司的权益就没法确保了。”
江津区劳动监察中队表明,依据政策,保险费用交纳并不可以与职工请假挂勾。《社会保险法》还明文规定,用人公司理应自主申请、准时全额交纳社会保险金,非因不可抗拒等法律规定事不容得缓交、免减。员工理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由用人公司代收代缴,用人公司理应按月将交纳社会保险金的清单状况告之自己。
那麼,假如该公司从职工工资内扣减本应公司交纳的缴纳社保花费,又是不是违反规定呢?依照劳动监察中队的叫法,那样做已因涉嫌乱扣员工工资,一样违反规定:“碰到那样的状况,如果不涉及到关于劳动仲裁,可立即向本地劳动者监管部门体现。假如在劳务关系中涉及到有异议的状况,还能够立即向本地劳动仲裁单位寻求帮助。”
原题目:请假超3天自付缴个人社保?公司新要求难为人,监管部门:因涉嫌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