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比特币:切勿盲目跟风
3月24日,人民日报新闻国际版引发热议《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小心》。文章内容称,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小心。比特币并不具有货币“法律规定影响力”,投资人切忌盲目从众。
针对比特币的特性,我国监督机构经历清楚观点。2013年,中央人民银行、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等五部委下发《有关预防比特币风险的通告》,明确提出:比特币并不是由货币政府发售,不具备法偿性与强制等货币属性,并并不是真实实际意义的货币。
从特性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不具备与货币等同于的法律法规影响力,不可以且不可做为货币在销售市场上商品流通应用。但是,比特币买卖做为一种互联网技术上的产品交易个人行为,一般住户在自担风险的前提条件下有着参加的随意。
监督机构还确立表明,从比特币归属于特殊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很有可能存有较高的投机性风险、较高的洗黑钱风险及其被违反规定犯罪嫌疑人或机构运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