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李雨桐案发回重审 薛之谦李雨桐案件始末详情
据天眼查App表明,1月5日,薛之谦与李璐禕(李雨桐)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发布,案件审理人民法院为上海市第二初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上诉人)为薛之谦,被告(原审被告)为李璐禕。
该裁定书表明,上诉人薛之谦因与被告李璐禕(李雨桐)互联网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一案,不服气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我院提到上告。此案裁判员結果为撤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送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重审。
天眼查App表明,该案子一审判决因人民法院觉得不适合在互联网技术发布的别的情况暂不公布。
据了解,2017年9月8日,薛之谦高姿态公布和高磊鑫复合型后,其前任女友李雨桐深更半夜出文斥责薛之谦骗钱骗感情,还曝光他多种黑历史,促使薛之谦品牌形象一落千丈。
2018年6月17日,薛之谦工作室公布严正声明,称对于初期在网络上有意污陷薛之谦的相关贬低者和传播者,将依据公安机关检举、直接证据调研、是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动维修保养本身的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