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出台意见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3月10日电(新闻记者刘奕湛)最高法院、最高检、国家公安部、司法部10日公布《有关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处工作中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处工作中,维护保养司法公平和司法权威性,维护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利,推动社会发展道德建设。
意见例举了虚假诉讼犯罪高发的民事诉讼案件种类,包含:民间借款纠纷案件;涉及到房子限购政策、机动车辆配备指标值管控的以物抵债案件;以离婚诉状一方被告方为被告的资产纠纷案件;以早已资金链断裂或是早已被做为失信执行人的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和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资产纠纷案件;以动迁划分范畴内的普通合伙人为被告方的离异、分家析产、承继、房产买卖合同书纠纷案件;公司分立、合拼和公司破产纠纷案件;关于劳动仲裁案件;涉及到著名商标评定的案件;别的必须重点关注的民事诉讼案件。另外,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在做好本职工作全过程中理应给予重点关注。
另外,对于极个别司法工作员、刑事辩护律师等参加虚假诉讼难题。意见注重,针对司法工作员谋私利参加虚假诉讼的,应该始终坚持刀刃向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组成犯罪的,依规严治追责刑事处罚;刑事辩护律师、农村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司法鉴定人、公证人员、鉴定员运用职位之便参加虚假诉讼的,按照相关要求严治追责法律依据。意见还确立,人民检察院向公安部门移交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相关原材料前,能够先采用处罚、拘押等对防碍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措施,正确引导有关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确立思想意识,立即对执行虚假诉讼的是民事诉讼被告方、别的诉讼参与人采用强制执行措施。
意见还对不断完善虚假诉讼犯罪惩处相互配合合作和程序流程对接体制、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处工作中作了实际要求。对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和案件依法查处的实际难题作了要求。意见确立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做好本职工作全过程中发觉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线索依规向公安部门开展移交所需书面报告,及其接纳案件的公安部门核查后的实际处理方法和有关期限规定。
据统计,虚假诉讼犯罪,就是指侵权人独立或是与别人恶意串通,采用伪造证据罪、虚假陈述等方式,编造民事诉讼案件基本事实,编造民事经济纠纷,向人民检察院提到是民事诉讼,防碍司法纪律或是比较严重损害别人合法权利,按照法律法规理应受刑罚处罚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