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被害案 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2021年2月2日,遵循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犯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告之杨光毅能够申请办理见面直系亲属,但杨光毅回绝申请办理。
2019年7月12日,杨光毅因涉嫌猥亵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做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缓,缓期执行二年实行。后最高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做出重审决策,命令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重审。2020年12月25日,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消二审裁定,改判杨光毅死缓。
(据最高法院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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