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漂亮!凤凰古城租衣被禁自拍?商家被拘
12月13日,湖南湘西,“游人凤凰古城租衣服被严禁自拍照”一事引起强烈反响,游人提出质疑店家故意捆缚消費。14日,凤凰县由县旅统战部带头快速构成调查小组,现阶段已对违反规定租照被告方依规拘押,并依法取缔其中华民族服装租赁拍照资质。
先前报导
潇湘晨报记者观察视頻发觉,12月13日,游人在凤凰古城内去玩时租本地特点服饰,租完后却被告之不允许自身照相,只有让店家照相。对于此事游人提出质疑称它是那些霸王条款,游人租衣服便是为了更好地自身照相的。而店家称游人的照相机不好,自身的照相机“价钱一万三”。
网民”一只能阅读文章的土豆子“觉得,被严禁自拍照是店家想再赚一次照相的钱,终究一张照片清洗出来,十元发展。游人租了衣服裤子,早已付过一次款了,店家没有必要严禁自拍照。这类个人行为,前两年在旅游景区普遍,但近期好许多 。由于如今照相太便捷了,手机上手中,怎么拍都能够。但旅游景区的文明行为,不仅包含游人的文明行为,一样包含旅游景区内店家的文明行为和旅游景区管理人员的文明行为,仅有三者协力,才可以让旅游景区真实文明行为起來。店家还要维护保养共同利益,假如太过分了,游人不去了,那损害就变大,挣钱还要平平淡淡,不可以堵了退路。
网民“聪慧的小天才i ”表明,“这与我以前去鳳凰的感受彻底不一样,我带我同学们去照相,三十分钟随意我们自己拍 还教大家摆放多姿势……”
在鳳凰本地从业度假旅游工作中的罗女士表明:“针对大家而言毫无疑问不是期待产生那样的事儿,假如发觉那样的状况,大家会跟有关工作部门意见反馈,而且告之游人打度假旅游举报电话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
新闻记者接着就这事资询了湖南省九阳协同法律事务所张玮刑事辩护律师,他表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要求,顾客具有独立挑选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支配权。顾客有权利独立挑选出示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经营人,独立挑选产品种类或是服务项目方法,独立决策选购或是不选购一切一种产品、接纳或是不接纳一切一项服务项目。顾客在独立挑选产品或是服务项目时,有权利开展较为、辨别和选择。因而,该恶性事件中店家个人行为因涉嫌侵害了顾客的随意决定权,工商局依规理应给予改正。
12月14日,凤凰县文化艺术和文物局答复称,现阶段已经机构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之前从来没有出現这类状况,归属于个案。
网民评价
网民:干的漂亮!

原题目:凤凰古城租衣物禁自拍照?店家被拘,网民:干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