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立法禁止茶树种植基地使用化学除草剂
新华通讯社贵阳市12月5日电(新闻记者刘智强)《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经贵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大会根据,将于二零二一年2月10日起实施。条例确立,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应用有毒、危化品、禁止使用的农药,禁止应用有机化学除草剂。
条例确立,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应用有毒、危化品、禁止使用的农药;禁止应用有机化学除草剂、绿色植物萘乙酸等未备案在茶树上应用的农药;禁止未依照农药标识标明的应用范畴、操作方法和使用量、应用技术标准和常见问题、安全性观察期应用农药;禁止应用催牙素等未备案在茶树上应用的化肥。除荼叶衍生产品的生产制造外,禁止在荼叶生产加工中加上含糖量、甜味素、黑色素、香料等外源性化学物质。
条例规定,产茶地地域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理应创建荼叶产品质量追朔和管控管理体系。茶树栽种公司、农户技术专业协作经济发展机构理应创建茶树栽种生产制造纪录档案资料,属实记述应用化肥和农药等农牧业投入品的名字、制造业企业、来源于、总数、应用地址、使用方法和应用时间。
原题目:贵州省法律禁止茶树种植基地应用有机化学除草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