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最高奖励50万元
新华通讯社杭州市11月19号来电(新闻记者许舜达)你身旁有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吗?2020年12月15日起,在浙江省实名认证举报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就会有机遇获最少3000元、最大五十万元的现钱奖赏。
新闻记者18日从浙江应急管理厅获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社会监督,激励举报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浙江安委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浙江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举报个人行为开展奖赏。
据了解,得到 举报奖励务必另外合乎三个标准:有确立的被举报目标和实际的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举报事宜未被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职责的单位发觉或未作依法办理的;举报事宜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职责的单位核查确凿的。
合乎举报奖励标准的实名认证举报,承担核查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对这种举报开展大奖——对举报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奖赏额度依照行政许可额度的15%测算,最少奖赏3000元,最大不超过三十万元。
对举报谎报、虚报安全事故的,依照最后确定的事故等级和查证举报的谎报虚报致死人数给与奖赏。在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证谎报虚报1人奖赏三万元测算;较大事故按每查证谎报虚报1人奖赏4万元测算;重大安全事故按每查证谎报虚报1人奖赏五万元测算,最大奖赏不超过三十万元。
生产运营企业在职从业者举报本企业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确凿的,能够依照所述规范上调一定占比奖赏,最大奖赏额度正常情况下不超过五十万元。
除此之外,方法要求,举报人举报的事宜理应客观性真正,不可编造、歪曲事实,不可诬陷、诬陷别人和企业;不然,一经查证,将追究其举报人的法律依据。
原题目:浙江省:举报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隐患 最大奖赏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