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一审宣判
今年11月17日,乌海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公布判决嫌疑人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办理一案,判决没收高宽比很有可能归属于白静应用违法所得选购的9套房地产。
经案件审理查清,嫌疑人白静因涉嫌于2008年至二零一一年间,运用其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股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业务流程处副处长、处长的职位便捷,伙同他人控制债券交易,骗取国有制资产转到其具体操纵的企业,不法盈利总共rmb两亿汪义,后白静用在其中1.六亿汪义在北京、海南三亚市选购房地产,备案在其家属户下。白静于二零一三年7月31日潜逃海外,被追捕超出一年未归案。检察系统依据直接证据和被查封状况,此次对在其中选购资产为1.4亿汪义的9套房地产申请办理没收。
乌海市初级人民检察院觉得,此案有直接证据证实嫌疑人白静执行了贪污刑事犯罪,并潜逃海外,被追捕一年后未归案。检察系统申请办理没收的9套房地产高宽比很有可能来自白静执行贪污刑事犯罪骗取的国有制资产选购,依规理应可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流程给予没收。法院遂做出所述判决。
人民代表、人大代表、电视记者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30余名听庭了开庭审理。
原题目:“百名红通工作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一审判决